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废旧电池和蓄电池RoHS指令
2012年11月1日,欧盟提案拟修订“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废旧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 (简称“电池指令”)
新“电池指令”禁止含汞和镉的电池和蓄电池投放市场。新“电池指令”适用于“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包括那些在器具中一体化,按重量含有超过0.002%镉的电池”。但不适用于“无绳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
根据本提案,打算在无绳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中使用镉的豁免将于2016年1月1日终止。
消息来源:www.cert-servi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