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照确保产品一致性、促进认证结果持续有效的原则,由认证机构针 对工厂的“职责和资源,文件和记录,采购和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例行和确认检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不合格品的控制,内部质量审核,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包装、搬运和储存”等内容制定相应产品 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实施细则,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公布实施。此外,还应按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核查。
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按照每个生产者(制造
商)、每种产品至少抽取一件样品进行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包括目证试验和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信息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 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应与型 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
3直插式 AC 适配器的插头尺寸应符合 GB1002 要求的结构形状。
4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目证试验时,安全性能按 GB4943 标准中型式试验的试验要求至少进行下列适用试验:
I类设备 耐压试验 接地电阻
E类设备 耐压试验
对电磁兼容性能可采取现场目证试验,也可核查确认检验记录。
检查范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
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型式试验结束后 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和分布,一般为1至4个人日。
检查结论
检查组向认证机构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认证机构(检查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按工厂检查结论不合格处理。
消息来源:3C认证